1.邮(游)轮公司规定,不接受怀孕超过24周的孕妇和6个月以下的婴儿报名,未超过24周的孕妇报名须
提供医生开具的允许登船的证明;(以登船日起计算)
2.请于报名时提供清晰可见,有效期半年以上(以回航日期计算)护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准确的分房名单。名单提交后,房内至少有1名客人的名字不能更改,否则视为取消,按取消规定执行;
3.持港澳台或外籍护照的游客从中国赴境外,请确保持有邮(游)轮停靠港的有效签证以及再次进入中国大陆的有效签证;持港澳台护照的游客登船必须持有有效台胞证或回乡证。如因个人证件或签证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出入境,一切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
4.开航前30天船票名单更名费200元/人,且每间房至少有一位游客的名字不能更改。开航前30天内(含30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游客信息变更;
5.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参团客人,请出示三甲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并建议家属陪同出行;
6.按照邮(游)轮公司规定,每间房至少有1位21周岁以上成年人入住;(年龄按照登船日计算)
7.本航次为团队旅游,如因个人原因,下船时受到船方阻拦,游客须自行承担责任,已赠送的岸上观光费用不退;
8.请按邮(游)轮公司要求,填写《健康问讯表》。其它事项具体请参考船方官网指引、度假手册、出行指南等资讯;
9.取消细则:
开航前90天(含第90天)取消,向甲方收取全额定金损失;
开航前89-30(含第30天)取消,向甲方收取总团费80%的损失;
开航前30天以内取消或甲方未能按时登船或起航后甲方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甲方需承担全额团费损失;
以上条款适用于任何情况的取消(包括拒签)。甲方报名后遇邮(游)轮公司燃油税等调价,乙方根据实际差额向甲方多退少补;
10.请务必参加本公司的行前说明会,确认行程内容以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