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提供中文遗失说明;
3、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5、不接收6个月内有日本拒签记录的护照。
★照片(2张)
近6个月内拍摄2寸(3.5cm×4.5cm或4.5cm×4.5cm)白底彩照1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注:不接收侧身及超过胸部的照片。如果护照签发日期为六个月之前,切不可使用与护照上同版的照片。
★身份证
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婚姻证明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如遗失,提供遗失说明。
★户口本
1、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复印件或送签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在职证明
本人或直系亲属所在单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中文在职证明原件,需盖有公司公章、或财务章、或人力资源章:
(1)写明年收入大于10万元;
如申请人本人是法人代表,请企业人事负责人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且同行人不可以相互签名。
(除领导亲笔签名外,其他信息需为打印)
★单位证明复印件
本人或直系亲属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章。
(企业单位盖公章,学校盖党支部章,公安机关盖政治处章)
★收入证明
近6个月银行出具的工资明细原件(明细中有工资或是代发工资字样,银行盖章),或近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单原件,或近6个月的个人完税证明原件。注:原件不退还。
★资产证明(如无法提供工资卡对账单,则必须提供存款证明!)
(1)提供大额存款证明原件(需冻结至归国后,金额越多越好,建议大于15万元)(原件不退还);
(2)如有本人名下房产证或车产证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房产或车产的市值) 请一并提供。请尽可能多地提供资产证明材料,利于出签。
注:提供亲属的资产证明,请提供关系证明,如:可体现关系的户口本整本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盖有红章的关系证明原件。
此情况领馆仍可能会要求您增补材料,请积极配合。
★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
用A4纸打印;本人用黑色水笔填写并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签证申请表
1、下载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在1张纸上;
2、用黑色水笔手写填写,无需粘贴照片;
3、本人在签名栏处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注:如您曾在日本有非法滞留的,请提交中日文的反省书(内容包括滞留时间、原因、此次出行目的并保证会按时回国)。
机票预订单、酒店预订单,如果单做签证,务必告知机票和酒店信息(不论是否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