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后车赴世界文化遗产--【庐山】(门票:180元/人)(景区交通车:100元/人自理),游览庐山:白居易咏“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花径,观【白居易草堂】(约游20分钟),朱元璋神奇脱险的天桥,如锦似绣而得名的锦绣谷,毛主席诗词“无限风光在险峰”的【险峰】,蒋介石和美国上将马歇尔谈判的地方--【-谈判台】,八仙之一吕洞宾修道成仙的【仙人洞】,石松,【御碑亭】(约游90分钟),游览庐山唯一的国共两党领导人都住过的---蒋介石和宋美龄的别墅—【美庐别墅】(如遇闭馆或人多排队换成游览庐山博物馆--毛主席旧居或庐山会议旧址,约游30分钟),续游览庐山“不到三叠泉,不算庐山客”的世界人文景观,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三叠泉瀑布景区】(门票:64元/人已含,约游120分钟),庐山三叠泉瀑布被称为“世界上最壮丽最优美的喀斯特瀑布”,为古今登庐山的游客必到之地。游览“千年学府四大书院之首”的【白鹿洞书院】(40元/人已含、约游40分钟),晚上安排入住酒店。 餐饮 全天自理 住宿: 庐山温泉酒店或九江市区
第3天 庐山-常州
早餐后,沿途经过参观国家3A级【瓷器作坊•官窑民窑】官窑【缘源陶瓷文化创意园】民窑【丝绸瓷路】(游览不少于1.5小时),体验景德镇陶瓷文化探索之旅:将传统手工业制瓷融为一体,将震撼世界的文化内涵赋予其中,提升景德镇瓷都的整体形象。结束后返回温馨的家!感受名瓷的四大特点:薄如纸、白如玉、声如磬、明如镜,从中领略到景德镇古代手工制瓷的魅力,游客可自由选购民窑瓷器。结束愉快的旅程,返回温馨的家! 餐饮 全天自理
用餐:
无
住宿:无
费用说明:
1、【住宿】:庐山温泉镇按四星级酒店建造、九江市区按四星级酒店建造(2晚房差补240元退120)庐山温泉镇参考酒店:佳华温泉大酒店、天福温泉大酒店、洪都温泉、凯莱温泉酒店等同级酒店 九江参考酒店:锦龙、锦城、天海、鸿鹄、福泰118、贝尼菲特、巴里岛、怡峰、鸿云等同级酒店
2、【交通】:按实际人数提供往返空调旅游车;
3、【门票】:行程中已含景点4、【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签约付款: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付款:
1、旅行社门店付款:常州国泰新都4楼(和平北路1号大门,左手边电梯4楼)同济桥新飞月旁(总部地址)
常州市怀德中路280号(花园公交中心站斜对面,火车票代售处)
2、 网上预定并网上支付:如实填写所选线路的预订单,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与您联系。如未能及时联系,请联系051988105766。
3 、电话报名并网上转账:通过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 051988105766、咨询预订报名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签署旅游合同:
1 、旅行社签约:常州国泰新都4楼(和平北路1号大门,左手边电梯4楼)同济桥新飞月旁(常州中青旅总部地址)
常州市怀德中路280号(花园公交中心站斜对面,火车票代售处)
2 、网上签约:(请向在线客服索取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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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特殊证件庐山大门票证件优惠,凭小、中学生证优惠90元,大学生证优惠45元,现役军人、国家级记者、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均凭有效证件优惠180元,(证件不累加)。此团为综合优惠价,大门票外其他景点门票不去不退报名须知1、因我社旅游产品为散客拼团线路,故满16人开班,不满开班人数,提前3天通知客人我社不承担任何损失。2、因旅游产品的不可储存性,如因客人原因临时更改,2天以内提出退团或改期须承担车位损失费(参照每条线路儿童价);出团当天临时退团、迟到15分钟以上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只退还团费减车费减房费后剩余部分。本次活动为特价班,除庐山大门票外,未产生的费用一概不退。3、请在报名时告知接待人员,如何安排房间。如不告知我公司将按2人一个房间处理。旅行社安排的旅游用房为酒店双人标间,报价包含一人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请拼房或加床,若酒店没有加床服务或团队无其他团友拼房,游客可另补房差。因酒店占床位含早餐,不占床或退房差的游客早餐不含,早餐费用根据酒店公示价自理。 4、门票优惠政策:持有景区认可的特殊证件,可享受景区优惠的游客,旅行社按成本价退还门票差额;由于大 部分景区给予本旅行社团队票价低于景区半票价格,故部分景区持特殊证件无差额可退。活动线路属于团队特优价格,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特殊证件不再享受退还差价的优惠。游客不得使用通过网购等形式购买的折扣票。 5、我社所用车辆均系空调车,保证一人一正座,对号入座。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汽车突发故障延误,造成损失我社不负责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6、请游客保证电话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一天通知有关事宜。如游客不留电话或所留电话通知不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己承担。 7、请每位客人带好身份证,儿童带好户口簿,住宿登记所需,如不带造成无法入住我社不承担责任 8、为了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游客在旅游活动当中不得擅自离团,如因个人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9、16周岁以下的儿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孕妇、残疾人士必须全程有监护人陪同旅游,有不适病史须提前通报,自身病史或自己造成的人身意外由游客本人负全责。旅游途中请游客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旅游过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旅游者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签字确认,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旅游者应当注意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10、如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我社必须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11、游客应协助旅行社顺利完成游程,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在经营、服务中享有下列权力:㈠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㈡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㈢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及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以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㈣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㈤制止旅游者违背旅游目的地的法律、风俗习惯的言行。12、服务意见:请每位游客务必在当地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反馈书》,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有效投诉时间为团队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