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需至少提供以下信息:姓名,房型,如有未成年人乘客需提供准确生日留房,拼房需提供客人性别
1)客人信息一旦确认,一律不予以更改。2015年9月1日后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信息(包括客人中英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收取¥300/人每人的更名费。
2、本邮轮产品预订生效后:
1)优惠价格产品要求预定后3天内支付定金并录入名单;2015年7月15日前允许每单免费更名一次.;优惠产品取消定金全损;
2)请提供有效护照首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需从行程结束,返回出发地当日起计算的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以上)。
3)最晚请于8月26日支付您的尾款,8月26日之后报名的游客请直接支付全额团款。
4)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请提交签证所需的所有材料。
取消条款:
鉴于游轮旅游的特殊性(旅行社需要提前向游轮公司预付游轮船票等相关费用),因此当旅游者行前取消或因非组团社原因出现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行政复议、限制进出境或扣留等情况造成不能出行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取消费:
1)开航75-57天前取消,收取全额团款35%;
2)开航前56-25天内取消,收取全额团款50%;
3)开航前24-15天内取消,收取全额团款75%;
4)开航前14天内取消,或在开航后NO SHOW,收取全额团款100%;
5)优惠活动等特殊价格请以活动细则为准
若以上取消日涉及国定假期或双休日,则自动提前至最近工作日。
注意事项:
1、此产品包含团队登入证,岸上游期间请以团队形式团进团出。如您不随团参加岸上游览,需持有个人旅游签证,未持该个人旅游签证的客人,将可能被拒绝登岸。
2、由于邮轮上的医院不具备帮助孕妇分娩的医疗设施,故将不接受在行程结束前就会进入第28周怀孕期之孕妇的预订申请。 不到28周的孕妇在预订时请务必提供医院开具的注明预产期的健康证明。
3、本产品不接受6个月以下婴儿预订。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80 周岁以下的游客需提供3个月内三甲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80周岁以下的游客需同时有家属陪同。
4、公主邮轮保留限制船上12个月至17岁未成年乘客数量的权利。故报名时需提供准确生日。任何21岁以下的乘客均必须有一位21岁以上之成年人同行。此外,除非有父母双方同行,其它无论同行者之间关系为何,所有未成年乘客均需提出由其双亲或合法监护人所签名、并经公证过之同意书以兹证明。除非有单方监护权之证明,父母单方携子女同游时,必须出示经配偶所签名、并经公证过之同意书以兹证明。有离婚或其它情形时,该名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则必须提供该名孩童监护权之证明。
5、根据邮轮公司规定,乘坐邮轮出行的客人,需严格遵守【邮轮公司的承运条款】,请您仔细阅读。如因违反条款规定所带来的后果,需由您自行承担。
6、本邮轮产品不含往返上海交通费用,敬请自理。请妥善安排好您的行程,若您需要预订机票、酒店或其他服务,可另向销售人员咨询相关报价。若乘客因个人原因误船,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各个停靠港口的岸上观光游会根据天气情况有所调整,请以我社最终确认的行程为准。